1.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制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、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;
2.负责本院系毕业生就业指导、毕业教育、相关咨询服务;
3.协助学院招生就业处做好本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及生源统计;
4.全面掌握本院毕业生的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情况,负责办理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所需的各种证明及推荐材料等手续;
5.积极开拓和建立本院各专业的就业基地,拓展本院各专业的就业市场,具体落实本院毕业生的就业岗位,完成就业工作任务;
6.及时将学院招生就业处发布的就业信息告知毕业生,负责组织和指导本院系毕业生参加学院举办的“双向选择”和“供需见面”活动,确保就业信息不浪费;
7.积极主动开展本院系各种形式的“供需见面”活动,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学院招生就业处备案;
8.关心帮助贫困毕业生、女性毕业生等弱势群体的就业,根据学院的要求具体实行“一对一”和“一对多”就业帮扶工作,建立帮扶档案;
9.负责本院系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、跟踪统计,并按时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处;
10.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回访,做好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自评和总结;
11.做好本院系毕业生鉴定工作,党团员材料的归档,毕业生档案整理、交接工作;
12.做好本院系毕业生派遣离校和毕业生就业遗留工作;
13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。